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前院長遭惡報

0
48
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前院長遭惡報

#恶报如影随形 9月3日,呼和浩特市中院前院长董秉惠因受贿罪、贪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董秉惠在担任中共内蒙古包头市政法委副书记期间,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,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致死。现年57岁的董秉惠因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、罚款100万元(人民币,下同);犯贪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、罚款20万元;数罪并罚,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罚款12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