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年前絕密文件曝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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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年前絕密文件曝光

#20年前绝密文件曝光 (https://tinyurl.com/y5rsdqgl) 近日,一份二十年前的绝密文件——“法发2000年29号文”曝光,文件是由中共最高法院、最高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司法部五部委,于2000年11月30日联合发布的司法意见,列为“绝密”文件,这意味着仅有中共参与制定、实施法律的核心部门可以看到文件内容,而大陆的地方法官、公安、检察官根本看不到这份文件。

“法发2000年29号文”,要求“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”时任党魁江泽民的严厉打击法轮功的重要指示。任何一个法律,应由正常的程序确认,并公开、公示,让公众有知情权,然而中共五部委“2000年29号文”,却在文件中对法轮功学员直接定性,要求司法用“刑法”量刑定罪,按刑事案件处理,如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”,“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”等。

多年来曾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中国大陆律师陈建刚,看到这份绝密司法文件后惊呼,自己虽然在办案中见过类似材料,但这份文件也是头一次看到,深感震惊。陈律师指出,这份由两高和公安部、国安部、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×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》,“从法律层面上讲,本身就是违法的文件,它没有法律的任何特征和效力。”“它又是一个绝密件,这说明五部门在搞违法犯罪的活动,见不得光。”

陈律师分析了文件中提到的“刑法第三百条”,这也是中共在实践中对法轮功学员构陷最多的罪名──“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”,事实上,法轮功学员既无组织,他们彼此之间都不认识,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,更谈不上“破坏”,法轮功学员传递的资料只是告诉人们迫害真相,哪一个法官能指出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什么?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来。依据中共的《保密法》第十五条,绝密级文件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三十年,所以这个文件还有十年保密期,现在曝光这个文件,可以让中共的群体灭绝罪行早日大白于天下。@kzinn